2016年4月19日下午,廣東省建設工程總價管理總站(以下簡稱省總站)根據《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guī)定》(粵府令第205號)第八條“編制、修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應當采取論證會、座談會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征求意見并組織專家評審”規(guī)定,在廣州市組織召開了《關于建筑業(yè)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調整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的專業(yè)技術論證評審會議。會議由廣東省審計廳、廣東省財政廳投資評審中心、廣東省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廣州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佛山市建設工程造價站、東莞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清遠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廣東省工程造價協會、廣東省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有關單位的代表組成專家組參加了會議。專家組聽取了起草單位對《征求意見稿》的介紹,審閱了《征求意見稿》,并進行了詢問交流。
專家組認為,為適應國家稅制改革要求,確保我省建筑業(yè)營改增工作順利實施,省總站自2014年就積極應對建筑業(yè)營改增,及時根據住建部及廳的工作部署,結合我省工程造價管理特點做了大量準備工作,包括參加住建部標定司、所的課題研究,分別專題組織建設單位、施工企業(yè)、造價咨詢、財政評審部門進行座談,聽取訴求并收集了意見,開展了大量典型工程測算等工作。今年,隨著“兩會”明確建筑業(yè)營改增實施時間,省總站深入學習研究新的財稅政策,主動與財稅、上級主管部門和建設各方溝通,經過對營業(yè)稅和增值稅的差異進行分析,并選取各專業(yè)工程項目進行測算后,起草了《征求意見稿》,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及時向社會公開,為工程計價順利過渡營造了有利環(huán)境。
專家組一致同意《征求意見稿》通過論證評審,認為內容完整,依據充分,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和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滿足增值稅價稅分離、進項抵扣原則,調整方法簡潔明了,系數合理,易于操作,調整前后的工程造價水平基本持平,對營改增后計價依據的動態(tài)調整的提出了明確要求,有利于營改增后的工程計價平穩(wěn)實施。
最后,專家組提請省總站在實施后,組織向社會進行宣貫,深入解讀,及時指導從業(yè)人員計價;密切關注營改增后出現的計價問題,及時為社會提供服務,特別是招標投標、合同價款、新老項目對增值稅下的計稅約定等;組織力量,按照營改增“價稅分離”原則,抓緊修編現行計價依據,引導市場轉變觀念,合理確定營改增后的工程造價,確保市場決定工程造價的機制有效運行。